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表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联办中等职业学校名称 | 学制(年) | 分地市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
合计 | 福州 | 泉州 | 漳州 | 莆田 | 龙岩 | 三明 | 南平 | 宁德 | ||||
艺术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雕刻方向)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 3+2 | 75 | 5 | 10 | 10 | 35 | 5 | | 5 | 5 | 3000元(前三年)7000元(后两年) |
艺术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雕刻方向) | 莆田职业技术学校 | 3+2 | 75 | 5 | 5 | 5 | 40 | 5 | 5 | 5 | 5 | 3000元(前三年)7000元(后两年) |
二、招生报名对象及手续:
1、招生对象:均为体检合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报名手续: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准考证均可)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7号楼旧图书馆)报名。,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考登记表。
三、招生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负责人安排:
1、专业测试费按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
2、测试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具体时间由学院电话告知考生)。
3、测试地点在25号楼103室。
4、测试负责人:蔡老师,电话:13860923865
四、招生录取办法:
参加2009年中考,专业基础测试通过学校测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市“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以上(约162分以上),由学院负责联系考生所在地市中招办,按文考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入学、助学及毕业:
1、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2、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前两年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1500元/学年,大专阶段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学习。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